2016年7月28日 星期四

人民的法律對公司的法律

對人民執行的法律是只有三個基本原則的普通法。
  •        不對其他人做出傷害及殺害;
  •        不偷竊或取得不屬於你的;
  •        正直地榮譽你個人言行和作為。

但不幸地這不適用於我們的法庭,除非我們為我們的權力站出來,並向法官請求這事。我們的法律沒有從年代的智慧中進化,相反我們的法律和法庭,是使用羅馬荷蘭法律、英國法律以及其他有政治意圖的殘暴法律的殖民者強加在我們身上的,這是如此的脫離現實和複雜,以致人民不能從中得到任何好處

我們這個司法系統是建基於商業法律,合約法和成文法。這些法律與普通法和人民的權利一點關係都沒有,但只是公司和虛擬個體的權利。

重要的是我們每個人都要意識到,我們在一得到birth certificate出生證明時﹝如航海載具般停泊,berth as in naval vessels﹞,已經是虛構的一個「法人」,而被法人身份限制住人性的個體,我們成了一紙文書。這出生證明通常伴隨了身份證明文件和一個身份號碼,以及有我們照片,與文件號碼連結的一本護照。

從那一刻起,你就有兩個個體。你真正的自己──一個活生生會呼吸的有血有肉,有不死靈魂的人類,有與生俱來而無人可剝奪的權利;

以及另一個;
一張紙,通常被稱為「稻草人」或「法人」甚至「自然人」,全由你的相片或是身份號碼或是甚麼來證明。

這兩個不是一樣的,但我們的生命中我們被引導去相信他們是一體的、相同的。人類被創造出來為法定虛構體負責,因為這虛構體存在於出生證明,以一個奇怪的複合法定方式,成為發出這些號碼的國家的財產。這些文件屬於發出這些控制你的號碼的「公司」或國家。

           你會發現你的名字在所有虛構個體法律文件上,都是用大楷書寫的。在1666Cestui Que Vie Trust Act中,只有當人們在這世上被宣告死去時才會用大楷書寫。這是第一個我們可以找到的異樣。法律上只有法定的個體會被認同,而如果法定個體或公司有一個無聲花瓶﹝人類代表﹞去幫助做行政事務,只要這個花瓶跟從指示,這是沒有問題的。

           每個人都要真正地理解這個灌注在我們身上的大騙局,這種了解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我們人類的主權和與生俱來的絕對權力,在我們意願之外被褻瀆了,而我們意識不到我們同意了這事。

           我們的法律和法庭系統來自一個皇家政治精英緩慢進化的控制架構,這個架構建基於海事法或海商法。這個現象第一眼看上去是十分古怪的,在這些法律中海洋的定義竟不限於地球行星海洋的部份,但卻延伸了到去全宇宙的太空瀚洋。但我們仍在地球上居住,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全都有「通航港口」﹝護照,Passports﹞,和有一些稱呼如「Ownership, internship, partnership...」我想你能夠明白我的「主旨」﹝海流漂移,drift﹞?

           或者對你來說,就如你駕駛你的註冊船隻﹝車子﹞到正確的航線﹝Lane﹞,從島嶼航行到你的目的地,然後你卸下你受保險的乘客和貨物。如果你不支付港口費用,這可能不只是你有責任,你公司也有責任,這時你公司就不再是在營運﹝Afloat﹞,而是瀕臨破產﹝Going under﹞,你可能會被傳召到破產法庭。或許當你在台上受審時﹝站在「碼頭」,stand in the "dock"﹞,整個事情對你來說就會變得合理了。

           或者你可以到巴倫坦法律詞典﹝Ballentine's Law Dictionary﹞中查一查「人類」的定義。這是唯一一部法律詞典有人類的定義。這詞典對人類的注解是「見怪物」。無論如何,要小心你選擇的人生航線﹝course﹞,想辦法把你所做的事做得中規中矩﹝在船上,above board﹞。

           布萊克法律詞典是整個司法行業都在用的現代法律聖經。但這詞典沒有對人類的定義或條目。它的條目就只從Hulk﹝船艙﹞跳到Hundi﹝中印度貨幣﹞,全都用大楷書寫,直接跳過了Human,只簡要的提及人類在人權之下,但永不定義甚麼是人類。同樣令人困擾的是,同一本詞典中沒有定義人權,只是模糊地說:「根據現代價值﹝尤在國際層面上﹞,全部人類都應該要取得在他們居住的地方有的權利。」

           這個控制我們生活的系統,包括了不同層次極度複雜的騙局,狡猾得數千年來沒有人可以說是完全明白了這系統。系統的主要目的就是要維持「船隻」或相信他們是自由的人們的絕對控制,但實際上他們是國王、政府或國家的財產。註冊﹝register﹞一字來自王冠﹝regis﹞,當我們為任何事註冊,我們就某程度上放棄或呈交了給皇族。

           加諸其上的完美騙局是整個司法語系,這「法律術語」是設計用來使人困惑並坑住對其信任的人們。這些字句誤導和欺騙我們,但我們卻想我們完全理解了它們。

           舉例來說,如果任何官方權威的發言人,就如法官或是警察,問你「你明白嗎?do you understand?」,這實際上是問你「你屈服在我的權威下嗎?do you stand under my authority?」。而如果你認同,那麼他們就可以對你為所欲為,因為你已經屈服在他們的權威下了。這真是一個設計得鬼斧神工的騙局,讓我們自願屈服在他們的權威下,而且放棄自己的權力。

           人們需要一個新的由人民而設,為人民而設的司法系統。

           在一個沒有金錢的世界,一個就如今天扭曲的司法系統會在一夜間消失。今天法庭上,幾乎所有司法行動都與金錢有關。我請求你細心的想一想。因為一旦你看到這種聯繫,這個謊言網絡就會變得清晰可見,這是一個滲透進來困住我們的財政和司法系統。

           如同上面所說的,為不法銀行或政府公司的法庭、法官和律師,正犯下傷害人類的罪行。而他們的罪行和行動在烏本圖體制下,在由人民而寫的新法律下會怎樣被處置,將會由人民決定。我們要實施一個全面翻新的、建基於普通法的原則的司法系統,由人民創造,為人民創造。